关于抓紧落实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通知
关于抓紧落实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通知
关于抓紧落实创先争优综合评价
信息填报工作的重要通知
各分所及总所各部门:
根据行业党委、财政部创先争优行业指导办公室及中注协会行(2010)23号《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 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布置本所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本次工作的意义
抓住重要发展机遇,使创先争优党建工作与行业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为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切实做好本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准确理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事务所科学发展的重要和丰富内涵。
二、 本次工作的重要性:
1、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建立健全“综合指标导引、分类自我评价、纵横定位定向、分级核实公开、管理持续优化”的行业创先争优机制,也是指导本次工作的方法指引。
2、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准确把握内涵要求。
迅速动员部署,把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每一名从业人员,特别是要准确理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口径和标准。
3、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实现自我科学评价。
按照自己所属别,包括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填报相应综合评价表,自我打分,科学评价。
4、指导正确定位定向,开展比学赶超竞赛。
在科学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与自身过去比,与行业同类事务所和个人比,找准位置、找出差距、找到方向。
5、认真核实数据信息,积极稳妥进行公开。
填报信息将有中注协核查,并于今年底明年初,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6、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持续优化管理。
事务所要在自我科学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体系填表的具体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系统分为事务所填表和人员填表两大部分(请下载附件并填列)。
(二)填报要求及说明:
1、要真实、完整并经检查复核后上报,同时上报的数据要提供相应的依据,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保存。
2、个人的填报信息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
3、事务所填报系统中人数是以2009年12月31日事务所在册人数为基础填报。
4、人员填报系统中的人数是以2010年9月30日在册人数为基础填报。
5、填报系统中涉及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2位小数点。
6、填报系统中涉及未发生的事项或金额,不能不填或空格,而应填入0,否则系统审核将不能通过。
7、评价指标中第一项至第十项为总所和分所的汇总信息,第十一项至第十五项仅为总所的信息。
8、本所本次评价系统填报工作要求:
(1)2010年10月16日—10月26日由全所人员完成填写工作,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统一发至信息填报工作小组负责人邮箱ashley88@163.com。
(2)2010年10月27日—11月5日由各大类项目职责分工责任人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和复核工作。
(3)2010年11月6日—11月10日由信息填报工作小组完成所有数据的上传录入和复核工作。
四、本次信息填报工作的职责分工
总负责人:朱建弟
信息填报工作小组:倪雅馨(13917239133) 浦玮琳 许利刚 王 祥
周音铮 徐颖杉 徐 雪 阮佳颖 励 琳 吕佳勇
填表答疑联系人:浦玮琳(13601759606)
事务所信息填报职责分工:
1、第一项“事务所规模”责任人:主任办公室
2、第二项“收入构成”责任人:林 峻
3、第三项“审计业务”责任人:各分所负责人及总所各部门负责人
4、第四项“国际业务”责任人:林 榛
5、第五项“内部治理”责任人:戴定毅
6、第六项“人力资源”责任人:潘莉华
7、第七项“人才培养”责任人:傅洪佳
8、第八项“信息技术”责任人:刘 桢
9、第九项“质量控制”责任人:孟荣芳
10、第十项“分所管理”责任人:周 琪
11、第十一项“财务会计”责任人:林 峻
12、第十二“职业道德”责任人:孟荣芳
13、第十三项“党建情况”责任人:顾文贤
14、第十四项“创先争优”责任人:李 萍
15、第十五项“社会责任”责任人:朱建弟
个人信息填报职责分工:
由每位员工本人、各分所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工、分级、分类负责。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一、1大型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二、1大型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
三、4合伙人(股东)综合评价表;
四、4合伙人(股东)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
五、5注册会计师综合评价表;
六、5注册会计师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
七、6从业人员综合评价表;
八、6从业人员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