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综合评价)的通知
关于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分所党组织、各分所及各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的修订,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排名综合评价)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事务所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安排一名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级别的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维护、上报等工作。各项填报内容均要做到每项填报内容有证可依,有据可查,做好信息底稿的收集、完善和整理工作,切实保证工作底稿的真实、可靠、完整。
二、填报要求
此次评价表的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事务所报表类型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的要求选择,其中总所按照总所和分所的业务收入之和选择报表类型,分所按照分所收入选择报表类型。
2.参加本次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是指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且目前存续或以独立执业实体开展业务的事务所。2012年1月1日至今,事务所发生合并、重组而新设、变更的,按照以下原则上报:
(1)除因合并新设的事务所外,新设立的事务所不需填列;在2012年撤销的事务所不需填列。
(2)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合并后存续的事务所需要填列。2012年系因合并新设的事务所需填列。
(3)2012年事务所成为其他事务所的分所或从其他事务所分所成为单独事务所的,应当填列。
三、时间节点
(一)3月17日-3月22日,各分所完成数据填列并上报至创先争优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分所适用的表及大型所的表);
(二)3月17日-3月24日,上海总部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汇总数据;
(三)3月25日-3月28日,创先争优小组完成汇总数据复核,各分所及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修改工作;
(四)3月29日,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复核定稿;
(五)3月30日,各分所完成在行业党建网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数据上报工作;
(六)3月31日,上海总所完成在行业党建网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数据上报工作;
(七)4月1日,各分所向上海总所报送相关证明资料;
(八)4月2日,上海总所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证明资料汇编,提交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九)4月3日,创先争优工作小组向上注协党委提交《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
四、评价审核
为了确保此次填报工作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会将对此次填报工作开展分类审核。2012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的事务所填列信息由中注协核查,其他事务所(含2011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事务所的分所)填列信息由市注协核查。4月10日之前,协会将完成不低于本地事务所总量20%的事务所的核查工作,其中包括百强所分所的信息核查任务;4月20日之前,协会将完成全部事务所的数据核查和审核工作。
五、本所综合评价表汇总表填列及汇总分工一览表
评价指标
填报及汇总部门
负责人
一、事务所规模
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倪雅馨
二、业务收入构成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林 峻、陶维娜
三、高端审计业务
财务部、档案室
林 峻、许利刚
四、国际业务
国际业务部、财务部
林 榛、林 峻
五、内部治理
主任室、董秘办
吕 楠、韩 频
六、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部
潘莉华、陶维娜
七、人才培养
培训部、财务部
傅洪佳、林 峻
八、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部、财务部
刘 桢、林 峻
九、质量控制
风险管理部
孟荣芳、包妩茗
十、分所管理
分管办、风险管理部
韩 频、包妩茗
十一、财务会计
财务部
林 峻
十二、职业道德
风险管理部
孟荣芳、包妩茗
十三、党建情况
党委办公室
李志松
十四、创先争优
党委办公室
李志松
十五、社会责任
行政办公室
韩 频
请将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我所党委办公室及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联 系 人:李志松 倪雅馨
联系电话:021-23281289,021-23281379
移动电话:13636556878,13917239133
电子邮箱:lx_cxzy@bdo.com.cn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大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2、《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中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小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报送材料》
中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
立信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的修订,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排名综合评价)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事务所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安排一名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级别的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维护、上报等工作。各项填报内容均要做到每项填报内容有证可依,有据可查,做好信息底稿的收集、完善和整理工作,切实保证工作底稿的真实、可靠、完整。
二、填报要求
此次评价表的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事务所报表类型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的要求选择,其中总所按照总所和分所的业务收入之和选择报表类型,分所按照分所收入选择报表类型。
2.参加本次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是指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且目前存续或以独立执业实体开展业务的事务所。2012年1月1日至今,事务所发生合并、重组而新设、变更的,按照以下原则上报:
(1)除因合并新设的事务所外,新设立的事务所不需填列;在2012年撤销的事务所不需填列。
(2)发生合并的事务所,合并后存续的事务所需要填列。2012年系因合并新设的事务所需填列。
(3)2012年事务所成为其他事务所的分所或从其他事务所分所成为单独事务所的,应当填列。
三、时间节点
(一)3月17日-3月22日,各分所完成数据填列并上报至创先争优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分所适用的表及大型所的表);
(二)3月17日-3月24日,上海总部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汇总数据;
(三)3月25日-3月28日,创先争优小组完成汇总数据复核,各分所及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修改工作;
(四)3月29日,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复核定稿;
(五)3月30日,各分所完成在行业党建网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数据上报工作;
(六)3月31日,上海总所完成在行业党建网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数据上报工作;
(七)4月1日,各分所向上海总所报送相关证明资料;
(八)4月2日,上海总所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证明资料汇编,提交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九)4月3日,创先争优工作小组向上注协党委提交《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
四、评价审核
为了确保此次填报工作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会将对此次填报工作开展分类审核。2012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的事务所填列信息由中注协核查,其他事务所(含2011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事务所的分所)填列信息由市注协核查。4月10日之前,协会将完成不低于本地事务所总量20%的事务所的核查工作,其中包括百强所分所的信息核查任务;4月20日之前,协会将完成全部事务所的数据核查和审核工作。
五、本所综合评价表汇总表填列及汇总分工一览表
评价指标
填报及汇总部门
负责人
一、事务所规模
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倪雅馨
二、业务收入构成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林 峻、陶维娜
三、高端审计业务
财务部、档案室
林 峻、许利刚
四、国际业务
国际业务部、财务部
林 榛、林 峻
五、内部治理
主任室、董秘办
吕 楠、韩 频
六、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部
潘莉华、陶维娜
七、人才培养
培训部、财务部
傅洪佳、林 峻
八、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部、财务部
刘 桢、林 峻
九、质量控制
风险管理部
孟荣芳、包妩茗
十、分所管理
分管办、风险管理部
韩 频、包妩茗
十一、财务会计
财务部
林 峻
十二、职业道德
风险管理部
孟荣芳、包妩茗
十三、党建情况
党委办公室
李志松
十四、创先争优
党委办公室
李志松
十五、社会责任
行政办公室
韩 频
请将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我所党委办公室及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联 系 人:李志松 倪雅馨
联系电话:021-23281289,021-23281379
移动电话:13636556878,13917239133
电子邮箱:lx_cxzy@bdo.com.cn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大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2、《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中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小型事务所)》(含填表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报送材料》
中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
立信创先争优工作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