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尤文杰等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批复

关于同意尤文杰等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批复

第二党总支、第四党总支:

你们递交的关于尤文杰、崔志毅、江莹莹三位同志的入党申请及审批材料收悉,经中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你们党总支及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吸收尤文杰、崔志毅、江莹莹三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预备期自党支部审批大会通过之日(2011年6月11日)起算,预备期为一年。

特此批复。

                               
中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