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体系填报的补充说明(一)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体系填报的补充说明(一)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注协2010年10月28日《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有关问题的解答(一)的函》(财创先会办〔2010〕7号)有关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事务所仅有设监事,没设监事会的,如何填列监事会会议次数。
填列999999。
二、事务所没有党员或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如何填列党建情况和创先争优项目。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没有的填写0或无。
三、中央企业集团的省级分公司是否按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计算。
中央企业集团的省级分公司按照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可以计算在内。
四、如何报送纸质评价表。
事务所评价表由所在省区市地方注协在系统中确认后,将纸质评价表加盖公章(签名)后报送所属省注协。个人纸质评价表由事务所确认并加盖公章(签名)后留存所在事务所。
五、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如何填列“负责签字的业务收入金额”项目。
按照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规定或根据个人对项目贡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业务收入在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之间进行分配,按分配后金额填列。原则是在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之间分配业务收入金额之和不大于该项目业务收入。
六、非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如何填列注册会计师资格获取途径指标。
填列否。
七、在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评价表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年检报告收入是否纳入“外商投资企业客户” 收入。
纳入。
八、2010年发生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所填信息如何核查。
在2010 年发生转所(即注册关系发生改变)的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由原注册关系所在的事务所进行信息核查并开具核查证明,由现注册关系所在的事务所根据原事务所开具的核查证明在软件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九、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如何审核确认。
地方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由地方注协负责督促本人填报,并对其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十、个人信息如何审核、上报。
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应使用注师编号和密码登陆综合评价系统进行填报,并通过事务所界面的“确认审核”功能进行确认操作。
一般从业人员的信息由事务所进行填报,同时,每位从业人员的信息都必须通过事务所界面的“上报”功能进行上报操作。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注协2010年10月28日《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有关问题的解答(一)的函》(财创先会办〔2010〕7号)有关要求,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填表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事务所仅有设监事,没设监事会的,如何填列监事会会议次数。
填列999999。
二、事务所没有党员或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如何填列党建情况和创先争优项目。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没有的填写0或无。
三、中央企业集团的省级分公司是否按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计算。
中央企业集团的省级分公司按照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可以计算在内。
四、如何报送纸质评价表。
事务所评价表由所在省区市地方注协在系统中确认后,将纸质评价表加盖公章(签名)后报送所属省注协。个人纸质评价表由事务所确认并加盖公章(签名)后留存所在事务所。
五、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如何填列“负责签字的业务收入金额”项目。
按照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规定或根据个人对项目贡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业务收入在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之间进行分配,按分配后金额填列。原则是在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之间分配业务收入金额之和不大于该项目业务收入。
六、非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如何填列注册会计师资格获取途径指标。
填列否。
七、在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评价表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年检报告收入是否纳入“外商投资企业客户” 收入。
纳入。
八、2010年发生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所填信息如何核查。
在2010 年发生转所(即注册关系发生改变)的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由原注册关系所在的事务所进行信息核查并开具核查证明,由现注册关系所在的事务所根据原事务所开具的核查证明在软件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九、由地方注协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如何审核确认。
地方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由地方注协负责督促本人填报,并对其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十、个人信息如何审核、上报。
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应使用注师编号和密码登陆综合评价系统进行填报,并通过事务所界面的“确认审核”功能进行确认操作。
一般从业人员的信息由事务所进行填报,同时,每位从业人员的信息都必须通过事务所界面的“上报”功能进行上报操作。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