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一上市公司因会计差错被罚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又一上市公司因会计差错被罚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中国会计视野

核心提示:上交所发布公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会计差错,被监管警示。

2023926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会计差错,被监管警示。

据公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末,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在手5艘海工船因船东违约,无法按原合同执行。公司于当期将5艘未完工的海工船在预付账款项下的合计金额全部转为存货核算,其中包含船舶建造成本及计收船厂的经营性预付款利息合计57,271.16万元。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入存货的预付款利息应由船厂承担,该利息不符合存货确认的条件。公司于2023629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预付款利息24,116.37万元从存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进行减值测试。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构成了会计差错违规行为。对此,上交所做出监管警示决定,要求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副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时任董事会秘书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承明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