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序伦
潘序伦(1893—1985),又名秩四,江苏宜兴丁蜀镇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923年获哈佛大学硕士学位,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是中国现代杰出的会计专家和教育家。生前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长和名誉校长、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社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上海市会计学会顾问、上海市社联顾问等职。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还曾一度出任国民政府会计处会计局副局长、经济部常务次长,为时极短。纵观他的一生,他是发展我国会计事业和培养我国会计人才的先驱,有人称其为“现代会计学宗师,职业教育之楷模”,在国外被誉为“中国会计之父”。
二十世纪的一、二十年代,随着实业救国思想的催生,中国民族工商业快速发展,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在我国应运而生。鉴于当时国内除了大型银行外,采用新式簿记和会计制度的工商企业为数极少,而且会计界的许多人士都有改革旧式帐簿的要求,1927年1月,潘序伦先生辞退了一切职务,在上海创办了“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实践中他深切感到,开展会计师业务,首先必须取信于社会。为此第二年他取了《论语》中“民无信不立”之意,将“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以建立信用,争取他人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为事务所的第一主旨。
历史告诉我们,自上个世纪以来,在注册会计师业内,以至在我国会计界最早倡导诚信思想,大规模开展诚信教育的当推潘序伦先生。
潘序伦先生认为“立信”是做人的重要准则,同时也是会计的职业道德,忠于会计事业务必“立信”。
潘序伦先生认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这是他忠诚敬业精神的深刻表达。
早在1928年,潘序伦先生就提出“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立信”准则,把它作为办理各项会计事业的训条,要求立信会计同仁共勉,并毅然把事务所和学校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补习学校”,在回忆录中,潘序伦先生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肺腑之言:“我认为会计师的信誉很要紧,可以说是会计师业务的生命力,所以我把我的事务所改名为‘立信’,就是要取得社会的信誉。但是,资本家委托会计师办事,总希望对他们有利。这样,有个别会计师就以造假账或出具不真实的证明书以迎合某些委托人的要求,而取得会计师业务。但是,这种业务我所是绝对不接受的,我宁可放弃这种委托,这样,当时看起来似乎是吃亏了,但日子一久,就会给社会人士产生一种印象,认为‘立信’是信得过的,是可靠的,反而会引来大批的业务。”
潘序伦先生常说,作为会计人员,得99分也不算合格,只有100分才算合格,原因在于财务会计账目容不得半点差错和缺点。
潘序伦先生还说过:当一个人真正相信诚实是一种美德时,做了诚实的事,就会觉得内心的愉快和满足;凡是做了虚伪的事,就会感到极大的痛苦和不安。
潘序伦先生在给立信学校毕业生的纪念册题词道:“若孔圣有言:去食去衣,无信不立,则因以立信为建国之首务矣。若退而言会计,则立信为尤要。信苟不立,虽良法美意:必基石稳固而后可以尽其功能;此虽常言,实为先圣之所昭示,昭并日月,愿与请同学拳拳服膺而信守也”。
潘序伦先生一生看重“真诚”与“信用”,几十年来,他始终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这方面的言行举不胜举,至今读来,仍让我们有振聋发聩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