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不予受理、继续出具反馈意见情形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深交所修订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

新增不予受理、继续出具反馈意见情形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深交所修订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

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深交所近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1——确认程序》。

修订后的《指引1号》分为总则,受理、核对和反馈,挂牌工作小组会议,特殊事项和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流程,包括修订后的指引新增不予受理、继续出具反馈意见情形,完善办理时限要求,新增请示报告制度等。二是明确挂牌工作小组会议议事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