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年审项目的通知
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风控所长: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作出了规定。
为全面评估退市新规对我所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审项目的影响及相关执业风险,请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对所负责的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填写附件一:《存在退市风险的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统计表》,经风控所长核实汇总后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汇报给总所审计风险管理部。
附件二压缩包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后的四套上市规则中的退市规则内容及交易所发布新规的通知(含衔接规定)。
审计风险管理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