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申请设立天津分所
天津市财政局
我局于2019-09-03受理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1-12-22;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徐华;
(六)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278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杨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0152387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
(四)经营场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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