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咨询评估质量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发改委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该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包括七章内容,对咨询评估范围、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委内工作程序、咨询评估质量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对评估报告首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司进行约谈、警告;对累计两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司暂停其“短名单”机构资格一年;对累计三次评价为较差的咨询机构,由投资司将其从“短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