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伪造印章发行债券,成功瞒过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伪造印章发行债券,成功瞒过会计师事务所

和讯财经

  江苏中显集团为顺利发行企业债券获取融资,竟私刻300多枚假印章伪造应收账款等资料,以此瞒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江苏省高院日前裁定,中显集团犯欺诈发行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80万元。并判处法人袁长胜有期徒刑3年半,判处财务主管夏宝龙、融资负责人夏宝龙有期徒刑1-2年不等。

  经法院查明,在2012年底至2013年初,江苏中显集团为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在相关单位进行尽职调查、增信担保过程中,法人袁长胜、财务主管夏宝龙隐瞒民间借款及对外担保、虚报年销售及年利润,伪造其他单位印章及假冒他人签名虚增应收款,欺骗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中兴华审字[2014]JS2000005号审计报告。